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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考试纪律的处理规定

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4年09月17日
 

1、凡无故缺考者,缺考科目的成绩按零分计算。
2、考试过程中,查出学生利用非法手段获取试题或试题答案者,除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外,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;对知情不报者,按作弊规定处理。
3、考生考试时参与作弊(包括为作弊创造条件者)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,并给予警告处分。
4、考生在考场内、外无理取闹,影响监考人员工作和他人考试者,给予全校点名批评或纪律处分。
5、考生不交试卷而离开考场,一经查出,该生本科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,并给予全校点名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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